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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C许可证
IDC 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是指利用相应的机房设施,传统物理机(不含资源协作 ),以外包出租的方式为用户的服务器等互联网或其他网络相关设备提供放置、代理维护及管理服务,从事IDC业务就需要申请IDC许可证,简称IDC证(IDC资质或IDC牌照),它属于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
¥ 1000.00 元 / 一次性
CDN许可证
基于互联网提供多媒体视频业务以及互联网电视服务需求增长迅速,内容分发网络(CDN)作为一种新型网络传输结构,通过整合内容资源,优化网络性能,大大提高互联网传输服务的效率。解决由于地域、带宽、运营商接入等问题带来的访问延迟高问题,有效帮助站点提升访问速度。
¥ 1000.00 元 / 一次性
ISP许可证
ISP 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是指利用接入服务器和相应的软硬件资源建立业务节点,并利用公用通信基础设施将业务节点与互联网骨干网相连接,为各类用户提供接入互联网的服务。简称ISP证、ISP资质、ISP牌照,属于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
¥ 1000.00 元 / 一次性
ICP许可证
ICP经营许可证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经营性ICP经营的内容主要是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出租服务器内存空间、主机托管,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国家对经营性ICP实行许可证制度。各公司必须办理ICP许可证。
¥ 1500.00 元 / 一次性
VPN许可证
VPN:virtual Private Network是一种利用公用电信网的资源,通过程控网络节点中的软件控制向大型企业的用户提供非永久的专用网络业务,它可以避免重复投资和网络的维护工作,同时用户可以管理自己的网络。用户可以通过VPN得到快速的业务应用,而运行部门通过虚拟专用网业务可以充分利用已建的网络资源。
¥ 1500.00 元 / 一次性
EDI许可证
在线数据交易与处理业务是指利用各种与通信网络相连的数据与交易/事务处理应用平台,通过通信网络为用户提供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事务处理的业务。在线数据和交易处理业务包括交易处理业务、电子数据交换业务和网络/电子设备数据处理业务。
¥ 1500.00 元 / 一次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文化活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 3000.00 元 / 一次性
IDC、CDN、ISP三证
¥ 2200.00 元 / 一次性